四年前的一天,我和丈夫坐在一起讲笑话,他模仿我说的每一个单词,如果我说了一个单词或者一句话,他就直接重复一遍,我所说的内容中包括“你被休了”,他就照样重复我的话;然后我第二次说了这句话,他又照样重复了一遍;我停下来问他:“你说这话是认真的吗?”他是:“当然不是认真的。”我对她说:“这件事情很严重,我们去找谢赫问一下。”谢赫告诉我们:“这是两次有效的离婚,因为在婚姻当中不能开玩笑。”他还禁止我们不要再做如此荒唐的事情。 在此之后一年,我向他提出退婚的要求,而且我和他一起去找谢赫,让他在退婚的协议上签了字;但是他在这之前告诉谢赫他已经休了我一次,而且说出了离婚的字眼;接着就是这第三次(如果把前两次计算在内)。我现在的问题就是:无论如何,我可以重新回到丈夫的身边吗?或者我必须要先嫁给另外的一个男人?我的意思就是说可以把前面的两次离婚当作开玩笑,不算数?您的意见是是什么?